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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VID-19 武漢肺炎引至業務中斷 Business Interruption ,保險可以保到嗎?

圍繞COVID-19迫在眉睫的問題包括對業務活動和日常生活的干擾程度和持續時間。在香港和世界範圍內,嚴重的供應鏈中斷,強制性或自願隔離,“社會疏遠”措施以及減少或限制的出差在增加。對於那些將受到最直接影響的業務問題而言,這種中斷尤為嚴重,包括庫存,收入和利潤的損失。它們將影響範圍廣泛的業務,從單一地點的公司(包括本地餐館,音樂會場所,旅遊熱點和零售商店)到大型的多地點公司。由於供應商,承包商,供應商和服務提供商也將遭受重大財務損失,因此也將感覺到直接損失的“上游”影響。

對於所有企業而言,中斷都可能導致立即的流動性問題和破壞性的財務影響。對於被保險人和保險人來說,圍繞COVID-19的一度假想的問題正緊急轉向熟悉的保險範圍問題,例如範圍的可得性,範圍和限制,發生的次數,排除項以及限額,子限額,自付額和保留額。這些主張也將引發獨特的問題。常規業務中斷索賠通常會帶來證明和量化方面的挑戰,在COVID-19的情況下,挑戰甚至更大,任何可能受影響的保險人或被保險人都應考慮這些挑戰。

第一方業務中斷承保範圍

通常,針對商業被保險人的第一方保單提供的保險範圍較窄,以防止因其業務活動中斷而造成的破壞性承保風險導致的被保險人損失或收入減少。如果不是為了破壞性的條件,那本來應該存在的。商業中斷承保最常包含在背書中,但可能是獨立的政策。常見的BI覆蓋授予的措辭如下:

pay for the actual loss of business income you sustain due to the necessary suspension of your ‘operations’ during the period of Business Interruption.’ The suspension must be caused by or result from a covered cause of loss.

物理損失或損壞要求

BI的覆蓋範圍不同於通常稱為“第一方財產”的覆蓋範圍。但是,這些承保範圍也受到類似的限制,因為在沒有承保的實際損失或第一方財產損壞的情況下,通常都無法提供承保範圍。或有業務中斷(CBI)條款可能將覆蓋範圍擴大到與被保險人的供應商或提供者的財產影響有關的收入損失,並且適用相同的要求。

在COVID-19的情況下,對物理損失或損壞的要求將為許多被保險人帶來困難的舉證問題,因為承保範圍通常會考慮到該病毒會物理損壞或污染被保險人,或被保險人的客戶或供應商的財產就CBI而言。美國法院通常認為,在沒有“實際”或“物理”損害的情況下,要求“直接物理損失或損害”的政策不提供任何保障。根據此判例法,僅失去財產使用或失去財產使用權將不會觸發此類覆蓋。除非缺乏獨特的策略語言,否則不太可能彌補由於客戶的矛盾或擔心感染病毒而造成的損失。

COVID-19案例中的BI條款提出的問題多於答案。必須仔細確定造成任何索賠損失的實際危險或情況。例如,損失可能是由先發製人或預防性措施或“基於社區的”措施(如“社會隔離”)引起的,而不是由相關財產的爆發或實際污染造成的。它們也可能是由供應中斷引起的,其中實際污染是一個懸而未決或難以解決的問題。保單語言將決定是否有論據,以至在沒有物理損失或損壞的情況下,失去使用可能落入承保範圍之內,例如,在限製或禁止使用被保險人的設施的情況下,在典型保單中該論據經常被拒絕措辭有爭議。

承保損失原因

BI覆蓋率通常是“基本”或“廣泛”形式,在這種形式下,特定類型的“風險”可能會觸發覆蓋率。除了“火災”和“爆炸”之類的眾所周知的危險之外,這些策略還可以指定“平民騷動”,但通常不會擴展到諸如COVID-19等病毒或污染原因。一些被保險人可能已經獲得了由該險種未涵蓋的所有危險觸發的“所有風險”承保範圍,其中可能包括COVID-19。還應注意,許多政策和ISO形式明確排除涵蓋由檢疫性疾病或“污染物”造成的損失,該“污染物”的定義應足以涵蓋諸如COVID-19之類的病毒。但是,正如其他人所觀察到的那樣,諸如招待業或零售業之類的行業可能具有獨特的承保範圍或承保範圍擴展,在這種情況下,COVID-19將成為承保範圍內的危險。

損失收入索賠的期限

業務中斷通常包括在指定期間內損失營業收入之外,還包括維修或更換受影響的財產。通常的賠償範圍是在損壞的財產被修理或替換之日(“恢復期”)之內的收入損失,但是延長損失期限的背書是普遍的。策略可能具有與恢復期限有關的不同定義和度量。如果被保險人選擇不恢復業務運營,則可能會出現並發症。

受理索賠的計算和調整

商業中斷索賠的證明和估價通常包含BI索賠的細節。被保險人承擔著證實索賠的BI損失的負擔。即使存在可接受的BI索賠,評估和調整索賠損失的過程也突顯了大多數企業未來或預計收入,成本和利潤帶來的不確定性。對於小型企業而言,這些問題可能更具挑戰性,因為小型企業的會計和財務文檔編制可能很少,甚至乏善可陳。

在所有情況下,被保險人都應詳細說明並保留所有業務活動的文件,任何中斷的直接或間接的確切原因以及緩解措施。被保險人還必須準備參考業務歷史,基準和預測來評估和證實損失。這些問題對於擁有多個地點的企業以及能夠使用可能會帶來更高成本和更低利潤的其他設施來抵消一個設施中的生產損失的能力的企業而言,很快變得複雜起來。

保險業對冠狀病毒的反應

標準業務中斷策略通常包括不包含病毒和/或流行病的認可。但是,為了應對過去的流行病,開發了專業保險來應對。例如,2014年10月,為應對埃博拉疫情,專業經紀人與倫敦勞埃德銀行方舟專業計劃一道提供了一種新型保險,稱為“大流行性疾病業務中斷保險”,以彌補政府強制性規定導致的收入損失隔離後關閉醫療機構並減少收入。

標準財產保險單中增加了其他專業保險保單和擴展保險範圍(包括出售給酒店和醫療保健行業的保單持有人的保險),可以為“傳染病或傳染病” Communicable or Infectious Diseases Extension 造成的損失提供保險,而無需對被保險財產進行物理損壞。儘管可以使用標準的商業中斷保險提供保險,但特別關注傳染病或傳染病暴發造成的中斷風險​​的企業應考慮是否還購買“傳染病或傳染病”保險。

保險業正在應對冠狀病毒的流行。2020年2月上旬,ISO制定了兩種新的認可形式:“商業中斷:對與冠狀病毒有關的某些民事當局命令的有限承保範圍”和“商業中斷:對與冠狀病毒有關的某些民事當局命令的有限承保範圍(包括限制某些公共形式的命令)運輸)。” 這些表格涵蓋因政府命令關閉被保險人的房屋或隔離全部或部分房屋以及政府暫停某些公共交通方式而導致的實際業務收入損失和額外費用。如果相關財產包括在承保範圍內,例如供應商或客戶的房屋,則該承保範圍也適用於相關財產。請注意,這些表單沒有提交任何州的文檔,也沒有添加到ISO的表單組合中。

如果過去有任何跡象,則可能會有進一步的反應,包括冠狀病毒的特定排除。

結論

儘管前述內容調查了可能會針對冠狀病毒和其他傳染病造成的損失的各種類型的保險,但承保範圍最終將取決於每種保險政策的特定語言。因此,有興趣主動管理其冠狀病毒暴露的企業將得到充分的服務,以評估在潛在損失發生之前,其現有保險計劃提供的承保範圍是否足夠。

想了解更多或查詢報價,可EMAIL我們: info1@hkinsur.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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